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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优秀人口新闻作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宣教处:
   
中国新闻奖是由中国记协主办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是经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常设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即将举行,评选范围是2007年度刊播的新闻作品。

    为选送优秀人口新闻作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评单位加强领导,依照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人口新闻作品参评办法》(见附件1《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人口新闻作品推荐上来。
    二、请各参评单位按照 《参评作品选送要求》(见附件3),于2008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评作品连同 《参评作品推荐表》(见附件4寄送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同时认真填写 《参评作品目录》(见附件5,并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本通知及附表可从中国人口( www.chinapop.gov.cn)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 王 雷
    电    话:(010)64413296
    传    真:(010)64413296
    电子邮箱:
wang_ lei77777777@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西街胜古北里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1: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人口新闻作品参评办法

 

一、参评资格

下列新闻单位2007年刊播的人口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一)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

(二)通讯社。

(三)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参评类别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5、新闻摄影。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

1、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

三、评选标准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二)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

(四)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五)新闻摄影作品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六)对个别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参评单位要从严掌握,须由主要领导签署特别推荐意见,方可参评。

四、参评程序

(一)各地区、各单位自行组织并进行初评,按规定数额分配方案选送参评作品到国家人口计生委。

(二)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复评,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

 

附件2: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代码

 

数额

 

代码

 

数额

1

北京市

10

27

陕西省

10

2

天津市

10

28

甘肃省

10

3

河北省

10

29

青海省

10

4

山西省

10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

5

内蒙古自治区

10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0

6

辽宁省

10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7

吉林省

10

33

人民日报

6

8

黑龙江省

10

34

新华社

6

9

上海市

10

35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6

10

江苏省

10

36

中央电视台

6

11

浙江省

10

37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4

10

安徽省

10

38

光明日报

4

13

福建省

10

39

经济日报

4

14

江西省

10

40

中国日报

4

15

山东省

10

41

科技日报

4

16

河南省

10

42

解放军报

4

17

湖北省

10

43

工人日报

4

18

湖南省

10

44

中国青年报

4

19

广东省

10

45

中国妇女报

4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

46

农民日报

4

21

海南省

10

47

法制日报

4

22

重庆市

10

48

中国新闻社

4

23

四川省

10

49

人民政协报

4

24

贵州省

10

50

健康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