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广东人口网首页 > 机构设置与职责 > 社会团体 > 正文
广东省性学会简介
发表时间:2009年04月27日    文章来源:人之初

    广东省性学会的前身是广东省计划生育与性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89年8月。1999年,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正式更名为广东省性学会。

广东省性学会的总任务是通过科学探索,研究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性文化模式。研究的范围包括性医学、性生理学、性心理学、性社会学、性人类学、性教育学、性法学、性伦理学、性史学、性药学等。广东省性学会一贯注重组织建设。设立了性医学、性科普教育、性社会学、性教育、性保健品、性心理等六个专业委员会,吸纳了一批热心性学事业的专家、学者。2006年11月,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进行了人员的调整。现有顾问4人;正副会长10人;正副秘书长5人;常务理事34人;理事95人;会员256人,会员单位19个。韶关市、深圳市、东莞市等市级性学会也相继成立,推动了基层的性文明建设。

广东省性学会成立近20年来,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和价值导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紧密团结省内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针对不同的个体和不同的群体,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性学研究,为普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先进性文化、弘扬性科学、促进人民群众性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倡导正确的性道德、开展性教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广东省性学会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和社会活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2次学术年会,为加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团结协作以及各相关科学的横向联合,极大地发挥了群众性学术团体的积极作用。

1999年6月,经广东省委组织部批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枫同志兼任广东省性学会会长。此后,在他的领导下,广东省性学会开展各种活动积极进行科普创作,主编、参与创作出版了众多科普作品,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广泛宣传性科学知识,倡导先进的性文化。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性学会会员陆续出版书籍36本(册);在29家刊物、24种报纸上发表文章1500多篇;出版影音作品6个;承担国际合作科研项目2项,广东省政府直接拨款项目十项。在张枫主任的直接领导下,2003年开始,广东省性学会参与主办一年一届的全国(广州)性文化节。由于内容丰富,组织得力,性文化节越办越红火,它已被打造成为广东省文化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

2006年开始,广东省性学会每年结集出版专家、学者的优秀科研成果,名为《广东性学报告》。其中,由广州出版社出版的《2007广东性学报告》,被评为全国城市出版社优秀图书。

广东省性学会十分注重性文化理论建设和实践运用。现任会长张枫是中国性学会理事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协委员、省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他一直强调:性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现以人为本、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广东要成为文化大省,建设性文化。有了性和谐便有了夫妻的和谐;夫妻和谐了家庭就和谐;家庭和谐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他认为,以性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夜晚文化”和“白天文化”同样重要。

2008年,他主编的《性文化建设概论》一书正式出版。这是目前探讨性文化建设的第一本学术专著。全书46万字,深入探讨性文化的本质属性、内在结构,以及性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详细叙述了家庭、学校、单位、社会和个人性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途径;介绍了世界各地性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并对广东多年来加强化建设的实践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分析。此书出版后,得到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张枫会长从事计划生育工作20多年,勤于思考、笔耕不止、出版发表了大量著作和文章,产生十分广泛的社会影响。2008年他获得人口文化界最高级别政府奖-第六届中华人口奖。

秘书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西座13-14楼人之初杂志社

联系电话:37603088-3278                联系人:高奕

邮箱:gdsxxh@163.com

 

 

 

广东省性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广东省性学会(原名为广东省计划生育与性教育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东省性学工作者(包括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医学界、心理学界、教育界、社会学界、法学界及民政、公安、工青妇等各界)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团结全省广大性科学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实事求是精神,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和社会咨询活动。加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团结合作,加强中西医的团结合作,加强各相关学科的横向联合。倡导社会主义的性文明与性道德,普及性知识,更新性观念,推进性教育,扫除性愚昧,预防性罪错,防治性疾病,为促进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促进少生优生,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西座13楼人之初杂志社内。邮编:510075。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总任务是通过科学探索,创立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性文化模式。研究的范围包括性医学、性生理学、性心理学、性社会学、性教育学、性法学、性伦理学、性史学、性药学等。针对不同的个体和不同的群体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性学研究,防止青少年性罪错,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防性病艾滋病,增进性健康和性和谐。

第七条  具体任务是:

(一)举办性学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要学术课题的研讨。

(二)成立性学专家委员会,接受委托进行性学科技项目论证和科技成果鉴定,推广科学技术成果,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学术依据。

(三)举办性学各种专业培训班,提高会员及性学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专业水平,为我省培养性学人才。

(四)普及性学知识,开展性道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性道德水平与性医学卫生知识水平;普及少生、优生知识,改变群众陈旧的生育观念,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做好宣传工作;积级开展防治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五)进行科技开发,提供性科学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六)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编印有关性学的普及性和学术性书刊资料。

(七)发现和推荐优秀性学人才,奖励优秀学术成果,包括性学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普作品等。

(八)加强同国内外性学学术团体和性学工作者的联系。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九条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性道德,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高等学校毕业,从事性科学有关专业的教学、科研、临床或社会工作四年以上者。

(二)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性学有关专业工作者。

(三)已编写出版性学书籍一种,或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过性学论文的专业人员。

(四)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企业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本会批准,由本会发给会员证即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各市、县性学会、性教育研究会一经正式成立即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经会长会议通过由本会发给团体会员证。

(三)与本学科相关的企、事业机构可申请为本会会员。经会长会议通过由本会发给团体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被夺政治权利的会员,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吸收或除名会员。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本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建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性学及相关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过刑事处罚的纪录。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才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会议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领导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

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确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会员会费。

(二)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捐赠。

(三)政府资助拨款。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或社会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保证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发展,不得另作其它用途。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

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执行国家及本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经会

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等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机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

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任

会长

2

朱嘉铭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原所长、主任医师

副会长

3

梁桂全

广东省社科院

院长、研究员

副会长

4

邱鸿钟

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院长、教授

副会长

5

涂瑶生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院长、教授

副会长

6

黄庆勇

广东省政协

副秘书长

副会长

7

陈义平

广东省计生委办公室

主任、研究员

副会长      

8

 

深圳市计生服务中心

主任、教授

副会长

9

陈义全

广东成人用品市场

董事长

副会长

10

董玉整

人之初杂志社

社长、教授

副会长兼秘书长

11

黄效德

人之初杂志社

总编辑

常务副秘书长

12

李继红

广东成人用品市场

副总经理

副秘书长

13

张劲松

广州市劳教局教育培训中心

原主任、教授

副秘书长

14

王树棠

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原副站长  

副秘书长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文任乾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

调研员

专委会顾问

2

郑立新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副所长

主任委员

3

周庆葵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委员 

4

 

中山大学附属三院不育与性医学科

副教授、科室主任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性科普教育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黄效德

人之初杂志社

总编辑

主任委员

2

郑佩华

羊城晚报社副刊部

原主任记者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性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张劲松

广州市劳教局教育培训中心

原主任、教授

主任委员

2

吴灿新

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

主任、教授

副主任委员

3

陈婉玲

广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调研员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性保健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黄良顺

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站长

主任委员

2

李继红

广东成人用品市场

副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性保健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魏宏岭

人之初杂志社第一采编部

主任

主任委员

2

 

广东商业学校

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性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性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雷静波

人之初杂志社

副总编辑

主任委员

2

周绍辉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科主任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性学会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方刚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主任

顾问

2

徐天民

中国性学会

理事长

顾问

3

吴敏伦

香港大学医学院
香港大学精神治疗学系

教授

教学主任

顾问

4

刘达临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
中华性文化展览馆

教授
馆长

顾问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性学会职务

1

 

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任

会长

2

朱嘉铭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原所长、主任医师

副会长

3

梁桂全

广东省社科院

院长、研究员

副会长

4

邱鸿钟

广州市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院长、教授

副会长

5

涂瑶生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院长、教授

副会长

6

黄庆勇

广东省政协

副秘书长

副会长

7

陈义平

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研究员

副会长      

8

 

深圳市计生服务中心

主任、教授

副会长

9

陈义全

广东成人用品市场

董事长

副会长

10

董玉整

人之初杂志社

社长、教授

副会长兼秘书长

11

黄效德

人之初杂志社

总编辑

常务副秘书长

12

李继红

广东省成人用品市场

副总经理

副秘书长

13

张劲松

广州市劳教局教育培训中心

原主任、教授

副秘书长

14

王树棠

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原副站长  

副秘书长

15

杨道本

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助理巡视员

常务理事

16

邓光荣

清远市委

人大主任

常务理事

17

文任乾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

调研员

常务理事

18

谢君昉

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联

原会长

常务理事

19

沈伯坚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调研员

常务理事

20

郑佩华

羊城晚报社副刊部

原主任记者

常务理事

21

王甲东

《家庭医生》杂志社

顾问、教授

常务理事

22

张培忠

广东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

副处长

常务理事

23

陈永锋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副主任

常务理事

24

周庆葵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常务理事

25

欧汝强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原副所长

常务理事

26

李晋兴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教教育中心

原主任

常务理事

27

陈超民

广东省卫生厅工会

原副主席

常务理事

28

黄良顺

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站长

常务理事

29

雷静波

人之初杂志社

副总编辑

常务理事

30

魏宏岭

人之初杂志社第一采编部

主任

常务理事

31

江中孝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研究员、总编辑

常务理事

32

吴灿新

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

主任、教授

常务理事

33

龙秋霞

广东省委党校培训部

研究员、调研员

常务理事

34

石嵩山

汕头大学医学院

副教授

常务理事

35

 

广东省社科联、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

副主席、常务副会长

常务理事

36

陈汝霖

广州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常务理事

37

叶德佳

韶关市仁化县

原副县长

常务理事

38

蔡建明

韶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局长、党组书记

常务理事

39

周凤朝

海丰县妇幼保健院

院长

常务理事

40

赵细康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博士

常务理事

41

黄健初

广东省东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任

常务理事

42

 

中山大学附属三院不育与性医学科

副教授、科室主任

常务理事

43

庄俊义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

处长

常务理事

44

郑立新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副所长

常务理事

45

郭梓文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常务理事

46

李楚源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常务理事

47

刘会春

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常务理事

48

杨惠兰

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

教授

常务理事

49

邓周莲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副主任

理事

50

余森泉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

原副处长

理事

51

熊友梅

韶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调研员

理事

52

吴艺珍

河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副局长

理事

53

戴繁海

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原副局长

理事

54

陈本坚

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宣教科

科长

理事

55

王小曼

中山市科技局、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副局长、主任

理事

56

 

江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副局长

理事

57

梁华根

佛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原副局长

理事

58

钟寿明

茂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副局长

理事

59

伍全益

肇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原助理调研员

理事

60

刘丽达

清远市政协办

调研员

理事

61